借款人如果逃避债务,一旦到了债务无法清偿的时候,那么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第二、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那担保人免除部分责任的情形有:
第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