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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以上报税

债权债务 2020-08-17 01:55 标签: 收入 报税

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福利费、保险赔款、复员费等免税所得和单位、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不计入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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