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