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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税起征点

劳动工伤 2020-08-31 06:19 标签: 劳务税起征点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三)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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