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升级需要重新鉴定。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升级换发残疾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到所在村(社区)领取残疾证申请表,填写完个人信息后贴上照片到村(社区)签字盖章。
2、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医疗凭证到指定医院检查(精神、智力类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其余在市人民医院)。
3、残疾评定所需材料:旧残疾证、残疾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三张、医院指定检查报告、原住院疾病证明、病历。
(注:身份证、户口本、原住院疾病证明、病历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4、评定后由区残联换发残疾证,原残疾证注销收回,新残疾证由各乡镇(街道)残联统一领取转发给残疾人。
根据《宪法》第45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