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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样审查没有借条的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 2020-08-17 01:55 标签: 法院 审查 没有 借条 债权 债务 纠纷

法院可以采取除借条外的其他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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