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指定经办人到公务卡发卡银行领取《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个人表)》和《预算单位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
2、需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个人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单位。
3、单位审核同意后,填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用卡申请表(汇总表)》,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盖章后,单位将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务卡发卡银行。
4、发卡银行将公务卡及相关资料发放给职工。
5、职工领取公务卡,在公务卡发卡银行网点或通过拨打公务卡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启用手续。完成启用手续后,公务卡方可进行刷卡交易。
公务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