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在外面借的赌债和高利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有关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