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
(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
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