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具体规定了上诉状的内容要求: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