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计算的方法是:
1、根据总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的期限;
2、再根据医疗期的期限确定医疗期的计算周期;
3、从员工休病假第一天起记录员工的病假天数;
4、在计算周期内汇总职工的病假天数,并判断医疗期是否届满。
但是,各地因省情、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相关法律依据:
原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