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