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
1.清收过程中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
2.资产情况查实复杂。
3.容易催收时机的错失。
4.不能正确识别专业性和合法性给债务纠纷带来二次伤害。
《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