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国务院承担,批准免债:全民买单,并且需要十数年才能逐渐消化这些坏账。
2、由自身承担,提高铁路自身的盈利能力:运价市场化(提价)、提高铁路系统的管理经营能力等
3、由政府出台相关给予政策补贴:包括允许土地出让、税收优惠、公益性铁路给予补贴等。
4、由社会承担,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铁路:例如投资区域性铁路及支线建设,投资铁路发展基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