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欠债人失踪了,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