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