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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露天停车场高空坠物怎么界定

损害赔偿 2020-08-26 13:19 标签: 露天停车场 高空坠物 界定

关于露天停车场高空坠物的界定: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如果没有导致严重影响的,那么就需要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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