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了。由起征点为3500元上调至起征点为500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