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保障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
内容:
1、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