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

债权债务 2020-08-17 14:46 标签: 存单 质押收益权 问题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收益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为标的而成立的质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75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担保法》第76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