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止侵害;
二、消除影响;
三、赔礼道歉;
四、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发表其作品;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