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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顾问 2020-08-26 21:03 标签: 民法 总则 代理 构成 要件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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