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理论,所谓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适用权利人的肖像营利的。最关键的就是要有营利的目的,如果没有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