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债务纠纷,一般是到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合同之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