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带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