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一、政府责任原则。二、一般公开原则。三、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四、及时公开原则。五、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