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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法律顾问 2020-08-27 03:57 标签: 监视 居住 拘捕 区别 体现 方面

二者区别为,适用人群不同。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拘捕适用人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7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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