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免责的情形:
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三、不可抗力。
高空坠物免责的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