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流程如下:
1.备案。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分别交给失业保险中心和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调查核实。失业保险中心对失业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
3.填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然后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提交材料。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失业金。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