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抗辩权主要有五种: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