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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著作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 2020-08-26 13:19 标签: 著作权 归属

一、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四、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五、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六、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七、美术作品著作权由创作人享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13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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