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是否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为前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