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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其他 2020-08-26 12:16 标签: 编造 传播 疫情 信息 承担 法律责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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