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表现如下:
(一) 给付不当得利:
1. 自始欠缺给付目的。
2. 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
3.给付目的不达。
(一) 非给付不当得利:
1. 基于受益人的行为。
2.基于受损者行为。
3.基于第三人行为。
4.基于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