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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下落不明怎样追讨欠债

债权债务 2020-08-17 22:56 标签: 借款人 追讨 欠债

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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