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转让管辖继续有效。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