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遗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 2、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先分割,后继承;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都属于双所有,不存在个人财产的说法,因此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法院未做出判决前,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一旦发现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财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房是不能够继承的,被继承人对公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
转继承纠纷是指在继承人死亡后,关于继承的转移是否属于转继承,以及转继承人的确定等与转继承有关的都属于转继承纠纷。 出现转继承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 2、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 3、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
离婚后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则必须支付抚养费,除非具有下列情形,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权能可以继承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如果在离婚诉讼当中的借款是用来给孩子治病的等这些状况,视为共同债务;但是个人借款是为了应付这场离婚官司,总之是没有用在关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件事情上的都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后仍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其配偶不承担责任。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才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公婆与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