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是可以的,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打离婚官司必须请律师。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明。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夫妻在离婚之后针对于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婚姻法只是对限制结婚的疾病进行了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因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婚前毫不知情的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性在离婚时,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只是通奸行为,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是在离婚分财产时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因素。 如果同居或重婚,属于违法行为,在民事上离婚时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刑事上可涉嫌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离婚手续资料齐全,现场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