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重新分割时间有限制,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一是双方协商;二是提起诉讼。 孩子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我国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
关于抚养权的法律条文有: 1.《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
分居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分居离婚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
下列情况出现时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 6.其他导致夫妻
离婚诉讼书有下列作用: 1.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 2.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离婚诉讼书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 3.离婚诉讼书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 4.当事人提交离婚诉讼书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遗嘱可以认定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
返还订婚彩礼要注意下列问题: 1.尽量返还原物。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2.考虑民俗风情。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3.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据《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和军人离婚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