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的作用如下: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3、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4、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5、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
军人协议离婚程序: 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3、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
离婚后民政局是不给办自愿放弃探视权的,探视权作为一种身份性的权利,既无权放弃也无权剥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
对家庭暴力举证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监护人年龄要求是一般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离婚后死亡赔偿金由死者的近亲属协商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死亡一方的债务有死者的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份额内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 1、诉讼证据的准备; 2、对家庭财产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离婚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反映,法院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并督促其履行抚养的义务,如果还是不听劝告的,抚养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协商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