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给付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起诉。诉讼请求合理的前提下不会败诉。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夫妻离婚财产约定协议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可以要求对方制定还款计划。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
第三代居民身份证仍处于概念设计阶段,还没有实际应用。 第三代身份证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新变化: 1、住址改成户籍地,并且为保护隐私,在身份证上展示到县区级或乡镇级。 2、当发生户籍地变更时,身份证必须更换;当发生住址变更时,就采用学历、身高、体重、联系电话的变更方式一样去变更就可以了。 4、裁掉出生日期展示栏,身份证号码采用6位8位4位隔开,例如123456-2008121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财产继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根据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没有的,采用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起诉次数无关,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多的收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未婚生子的孩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打官司时孩子已满两周岁以上,则要看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果男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好,更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 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一致意见,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经男女双方签字认可后对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
有子女去世后财产分割,若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婚姻法》对退还彩礼没有规定,主要规定在司法解释中,是否退还,主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是否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