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证的遗赠遗嘱有法律效应,公证的遗赠遗嘱不能撤销,变更,效力强于没公证的遗赠遗嘱。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见证需要以下手续: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
立口头遗嘱的子女不能证明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 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 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 4、素质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
分居后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因为外遇是属于过错,存在过错的一方是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
离婚后协议还能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分居两年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夫妻一方遗弃孩子属于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
婚后可以以个人名义买房,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