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
在我国,结婚的形式要件是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的条件以及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如果双方未结婚或是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分手后彩礼一般是可以要回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彩礼纠纷一般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决。彩礼纠纷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涉及到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结婚后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
结婚不满一年女方起诉离婚一般是不需要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一般是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
结婚2年离婚财产的分配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
监护人一般是无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的,但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
监护人未尽到监管责任,致使被监护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监护失责或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给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失,撤销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