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至第15条有全面规定,赡养人的大致义务包括: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般而言: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方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该条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要件: 一、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二、是该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存在; 三、是该财产属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 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个人开店需要的手续程序: 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 第三步:办理消防批复。 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