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2.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如果是未成年人,去正规的医院打胎是需要监护人签字的,如果是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签字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离婚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离婚调解书不签字的话是无效的。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前提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的,不可以送人,如抚养孩子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交由有抚养能力的亲属代为抚养,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将孩子交给有能力抚养的一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女方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哺乳期离婚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有以下注意事项: 男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
打离婚官司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婚姻关系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 5、住房的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哺乳期调岗降薪依法进行赔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是可以的,法律并无规定,起诉离婚必须委托律师办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离婚和财产是可以分开起诉的,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和财产分割诉讼一定要一起进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
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