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并在辈分之上,辈分之下无限延伸。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婆家抚养权官司,对方可以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无性婚姻两年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
离婚二胎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是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这种情况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按《继承法》规定,继承权可能会因此以下原因之一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至于何为严重只能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了。
分居不会自动离婚。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如果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此,在行使探望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同时补充一下上面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为孩子买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 可按照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