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相同比例继承,也就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
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但是如果没有户口本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故意伤害等的罪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父母有教导的责任和义务。 1、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监督责任 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及对未成人的成长负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被告追加被告"的申请能否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 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 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
到外地买房不一定要把户口迁过去。但是如果打算在外地定居的话,有户口以后的生活可能要方便很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
法律没有对养老女婿的规定。 法律上没有”养老女婿“的概念,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结婚后,由双方协商并自愿选择在男方家庭生活,还是到女方家庭生活。 不论在哪方家庭生活,女儿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都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 不过,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所以女婿对于伴侣的父母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是只要
法律上婆婆不需要照顾妻子,婆婆对儿媳没有法定的照顾义务,但有对妻子对婆婆的照顾进行规定,但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
在法律上,侄子女对叔叔没有法定赡养义务,除非有侄子女与叔叔依法成立抚养关系的。叔叔如果符合五保护标准的,可以与政府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政府供养。 1.首先,赡养的义务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对旁系血亲有法定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
法律上砸东西没有伤害到人身的不算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
成年孩子离家出走报警有用,具体如下: 成年孩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备案。 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
法律文件儿子代母签字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 大多数若母亲没有授权的,效力待定,需待母亲追认后才生效。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代理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一)如果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话,被代理人
法律允许跟母亲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法律解释”,规定“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