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婚前协议满足以下的条件时,它是产生效力的,不然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我国法律规定,婚前协议只要内容上不违反法律规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协议一般是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协议,如果对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各种人身上的规定,就是不合法的。 3、婚前协议在格式上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内容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就是一份可以生效的协议。 4、是否公证并影响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包括。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
属于婚外情的行为包括: 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
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包括: 1、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处理结果的前提是要求夫妻协商一致,同时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3、默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4、将股权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在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 1、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的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规定】: 《婚
在外地的人可以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男方不给抚养费,是协议离婚的,可以拿着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给付抚养费。 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拿着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关于今后是否发放独生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证的,仍可以办理。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
可以,但是这必须在双方已经商讨过并且对于该结论达成一致自愿签署的基础上方可生效。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