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有: 《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规定》第1条指出:"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1、如果没有怀孕,则不需要提供该证明。 2、如果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主张自己怀孕的,需要女方提供怀孕证明。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彩礼返还会受到的限制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有如下规定: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各类的遗嘱生效条件不一样。 具体如下: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
继承开始后按以下顺序继承: 一、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 二、遗嘱继承。 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
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护肤品、化妆品,剃须刀等一方专用的物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是: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列明诉讼请求,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署名。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
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配依然是平均分配,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 所谓的“均等分配财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