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离婚的情况: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的流程: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
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方患有性功能障碍疾病,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又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上述事实,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一般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
去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寸合照4张:为了避免照片不合格,可以当天在民政局现场拍摄,注意背景为红色。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
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有见面、交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确定抚养人的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应该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